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供圖
中新網吉林新聞8月9日電 (譚偉旗 陳晰)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海龍法庭成功調解一起委托合同糾紛案件,通過承辦法官的傾情調解,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
經查明,原告于2021年4月通過微信方式委托被告代辦理手機卡手續(xù),并支付款項,被告接受委托后以多種理由拖延辦理,損害了原告利益,原告因此向被告提出退款并要求賠償,被告以卡片售出概不退貨為由拒絕,遂原告將被告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本著切實解決群眾問題的原則,找準案件矛盾點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并向被告釋明其接受委托后未及時辦理受托事項,明顯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構成違約的后果,最終在法官的耐心勸導下,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xié)議,做到案結事了事心雙解,贏得當事人的點贊和好評。(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