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縣人民法院/供圖
中新網吉林新聞9月7日電 (譚偉旗 李升衍 都樂)近日,柳河縣人民法院辦理了一起六旬老人的離婚案件,因當事人行動不便,承辦法官和訴前調解員便主動到當事人家中進行調解,獲得兩位老人的稱贊。
據悉,劉某與王某已結婚30余年,在生活中,兩位當事人常為一些瑣事發(fā)生爭執(zhí),互不相讓。多年來,劉某曾多次向王某提出離婚,但王某不是以孩子還小為由就是以工作太忙沒時間來推脫。如今,孩子都已成家,王某也退休了,劉某再次提出離婚要求,王某還是不肯點頭。劉某無奈之下訴至法院。
該院受理此案后,由訴前調解員先行開展調解工作。調解員與當事人溝通后了解到,王某腿部受傷行動不便,無法到該院進行調解?紤]到此案涉及到婚姻家庭,必須要查明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愿,于是調解員與承辦法官商量后決定前往王某家中進行調解。
調解過程中,調解員和承辦法官從情、理角度勸說二老理性思考。最后,雙方就解除婚姻關系達成了一致意見。
需要法官們“上門服務”的案件還有很多,近年來,該院始終堅持“為群眾辦實事”的服務理念,主動轉變工作方式,深入村居院壩、田間地頭,扎實開展巡回審判、上門辦案、判后答疑等工作,及時將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送到群眾身邊。(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