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新聞12月8日電 (譚偉旗 劉柯妍)勞動關系是指雙方當事人通過合意由勞動者一方提供勞動、用人單位一方給付報酬所形成的具有經濟、人身從屬性的權利義務關系。近日,榆樹市人民法院快審、快結一批勞動關系確認案件,當庭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切實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據悉,李某、董某與云某等五人于20世紀80年代末及90年代初進入榆樹市某廠工作,直至2005年7月榆樹市某廠停業(yè),李某等五人自謀出路,至此,五人的勞動關系一直無法確認。直至今年經勞動仲裁無果后,起訴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辦案法官閆鐵鋒為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第一時間對案件事實展開調查,結合原告陳述、工資條及證人證言等證據,最終判決確認原被告雙方形成事實上的勞動關系。
法官提醒,確認勞動關系糾紛,主要是指職工與企業(yè)就勞動關系存在與否勞動關系終止與否和勞動關系有效與否等問題而發(fā)生的爭議。勞動者應盡量保留用人單位發(fā)放的工資條、勞動合同等書面證據,發(fā)生勞動糾紛時能有效維護自身合法的勞動權益。(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