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新聞3月29日電 (譚偉旗 郇春雨)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審理一起排除妨害糾紛案件。
據悉,張某和李某是由一條道路相隔的鄰居。多年前,李某在這條道路的邊緣,即自家門前和張某家院后,種植了一棵柳樹。多年之后,這棵柳樹已然長成參天大樹,柳樹的枝頭已延伸至張某家的房蓋,甚至出現了在刮風天不慎被風折斷的柳枝墜落將房蓋瓦片砸壞的情況,張某認為這棵柳樹已經影響到其日常生活與生命健康安全,張某遂訴至法院。
庭審中,李某對張某的起訴也頗感無奈,被告李某辯稱,柳樹延伸至張某屋頂上方的問題已經和張某協商、調解多次,都沒有成功。
被告李某稱其同意將柳樹可能危害到原告張某房屋的樹枝進行清除,但原告張某卻執(zhí)意要求將柳樹連根鏟除,李某不同意將柳樹連根鏟除,首先這顆柳樹已經種植多年,且砍伐多年生長的樹木需經過林業(yè)局的批準允許。
該院經審理后認為這是一起排除妨害糾紛。經該院查明認定事實,被告李某有義務消除自家柳樹延伸的樹枝形成的危險,故判決被告李某將其所有的種植的生長延伸至原告張某房頂上的柳樹枝予以清除,并消除隱患。
法官提醒,正所謂“遠親不如近鄰”,遇到問題要及時溝通,化干戈為玉帛,和諧處理相鄰關系,握手言和,為構建和諧社會貢獻一份力量。(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