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吉林新聞3月11日電 (譚偉旗 趙慧敏)近日,長春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一起案件。據(jù)悉,2023年4月,A駕駛小型客車因操作不當碾壓行人B后與路中間的護欄相撞,護欄又碰撞到對向C駕駛的機動車,同時,A駕駛小型客車尾部與D駕駛的小型轎車碰撞。
此次交通事故,導致B的腳部受傷、三機動車不同程度損壞、護欄損壞。經交警部門認定,A承擔全部責任,B、C、D無責任。事故發(fā)生后,B住院治療23天,花費醫(yī)療費。
原告B要求肇事者A及所投保的E保險公司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營養(yǎng)費等經濟損失。
被告E保險公司辯稱,此次事故中存在兩輛無責機動車,兩輛機動車投保的保險公司應在交強險無責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該院經審理認為,因果關系是交強險無責賠付適用的前提條件,該案中,原告B受傷系因肇事者A駕駛車輛操作不當導致,兩輛無責車未與原告B發(fā)生直接或間接碰撞,與原告B的傷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對此次事故及損害結果都不具有過錯,因此該案兩輛無責機動車的保險公司無需在交強險無責限額內對原告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該院依法判決被告E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及商業(yè)三者險賠償限額內賠償原告B經濟損失。
法官介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法律規(guī)定實行的強制性保險制度,其目的是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時和基本的保障,使受害人獲得及時的經濟賠付和醫(yī)療救治,具有公益性,故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承擔責任不以機動車存在過錯為前提,但這并不意味著無責機動車投保的交強險保險公司無條件承擔責任。
法官提醒,對于交通事故糾紛案件,因果關系是交強險無責賠付的前提條件,如果無責機動車與受害人受傷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則無責機動車投保的交強險保險公司無需承擔賠償責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