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安縣人民法院為一起涉春耕案件開辟綠色通道,有效保障春耕順利開展。
據(jù)悉,2023年,王某將自家收獲的糧食賣給高某,但高某并未當場支付糧款,后來王某通過各種方式數(shù)次催要未果,直至近期,高某仍未給付,王某只好到法庭求助,希望通過司法途徑,要回糧款,不耽誤耕種。
工作人員為了減輕當事人訴累,在前端化解矛盾糾紛,盡快兌現(xiàn)拖欠糧款,不貽誤農時,決定與人民調解員一起對該案件進行調解。
該院哈拉海人民法庭人民調解員馮希成了解基本案情后,立即組織原被告進行調解,被告高某到法庭后,也道出了遲遲未能給付糧款的理由,原來,高某家人正因病住院,醫(yī)療費用負擔較重,實在沒有能力給付,希望王某能多寬限一些時間,容他“緩一緩”。
王某了解到高某困難后,表示理解,但目前他也急需這筆糧款來買化肥種子,所以希望高某能夠盡早給付。
工作人員與調解員馮希成見到雙方態(tài)度緩和,提出“分期付款”的方式,既同時滿足原被告雙方要求,又不影響雙方生活,王某、高某紛紛表示同意。
在調解員引導下,雙方本著互諒互讓原則達成一致意見,簽訂了和解協(xié)議!皼]想到我的案子可以當天就解決,真的是太有速度了,謝謝法院讓我拿回糧款,這回我可以放心種地了!
原被告雙方在離開法庭前,對法庭工作人員及人民調解員的溫情司法表示衷心的感謝。
春耕備耕是全年糧食生產的“首戰(zhàn)”,對穩(wěn)定全年糧食生產形勢至關重要。一紙調解書,免去了復雜的審判流程,不僅讓原、被告雙方握手言和,更讓農民春耕生產不被影響,在群眾心中也樹立起了法院工作貼心為民的形象。
該院始終踐行司法為民的宗旨,積極傾聽群眾訴求,為民排憂解難,以司法之力護航春耕生產,用實際行動助力鄉(xiāng)村振興。(劉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