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認為,刑事判決生效后,如果不服可以去申訴,案件就會進入再審程序。申訴就一定會再審嗎?其實申訴和再審的提起有著本質的不同。再審的對象是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提起再審的主體包括法院系統(tǒng)內部提起再審和檢察院審監(jiān)程序抗訴提起再審兩大類。近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就發(fā)布了此類普法信息。
該院公眾號介紹,法院系統(tǒng)內部提起再審是指針對生效的判決和裁定,各級法院院長對本院、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級法院,可以啟動再審。檢察院審監(jiān)程序抗訴提起再審包括上級檢察院對下級法院已經生效的判決和裁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法院生效的判決和裁定,通過向同級法院按照審監(jiān)程序提出抗訴而啟動再審。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以及案外人對生效判決不服提出的申訴,并不必然啟動再審程序,只是使案件進入審查程序,經人民法院審查符合條件的話,才能啟動再審。
該公眾號介紹,而申訴能夠使案件進入再審程序的條件包括以下幾類:(一)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二)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四)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該院公眾號介紹,知法、懂法、用法,希望大家都能夠通過正確的途徑實現(xiàn)法律賦予每個人的權利,更好地維護個人權益。(譚偉旗)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