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新聞6月24日電 (譚偉旗 陳晰)由于老年人對新事物的獲取信息渠道單一,對信息分辨能力不夠,常容易陷入不法分子的各類陷阱之中,尤其對“低價”“穩(wěn)賺不賠”等標簽毫無抵抗力,在不法分子花言巧語的引誘下,老年人們紛紛掏出了自己的“養(yǎng)老錢包”。近日,梅河口法院就受理了一起代辦社保、養(yǎng)老保險詐騙案件。
據(jù)悉,被告人李某某謊稱自己有能力低價代辦“社!焙汀拔迤吖ぁ别B(yǎng)老保險,并使用偽造印章給被害人辦理審批表、收據(jù)等材料獲取被害人信任。為了取得更多被害人信任,李某某在收取被害人辦理費一段時間后,向被害人提供的銀行卡每月儲存相應數(shù)額“社保工資”。
截至案發(fā)時,李某某騙取97名被害人錢款共計216萬余元。
該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遂法院根據(jù)被告人李某某的犯罪性質、情節(jié)以及對社會危害性,以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
法官介紹,社保、養(yǎng)老保險騙局屢見不鮮,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的需求特點,利用信息差編造“低投入、高回報”噱頭,以“定期返利”等形式布下陷阱,誘導廣大老年人投入大量資金。
法官提醒,廣大老年群眾切勿相信“低價”“有渠道”“高額回報”“穩(wěn)賺不賠”等陷阱,打消“不勞而獲”“貪小利”的念頭,在繳納社保、購買養(yǎng)老保險時,要通過正規(guī)渠道辦理,在投資、購買理財產品等服務產品時,要多與家人、子女溝通,以防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