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軌,并瞞著妻子給情人多次轉款,最終被妻子發(fā)現,那么,他贈與小三的財產妻子能否要求返還?近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公眾號發(fā)布消息介紹,出軌是道德層面的問題,但是擅自挪用夫妻共同財產就涉及到了法律問題。
該院公眾號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985條規(guī)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睹穹ǖ洹返153條同時規(guī)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該公眾號介紹,《民法典》第1062條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存續(xù)期間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工資、獎金、勞動報酬、生產經營、投資收益、知識產權收益等。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具有平等的處理權利。
該院公眾號介紹,因此,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丈夫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情人,其行為不僅違背了夫妻忠誠義務,也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侵犯了妻子的財產權利,該行為為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
該公眾號介紹,妻子作為受害方有權要求婚外情人予以返還。第三者與丈夫保持不當關系同時接受男方的財務,有悖公序良俗,所取得的利益構成不當得利,依法應當返還。(譚偉旗)
(來源:中新網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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