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兵役登記包括初次兵役登記和預備役登記!钡谑鍡l規(guī)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按照兵役機關的安排在當年進行初次兵役登記!
兵役登記是對符合服兵役年齡的男性公民(以下稱適齡公民)進行的注冊管理,是法律規(guī)定的一項兵役工作制度,是適齡公民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有關規(guī)定,現將長春市2023年兵役登記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登記對象
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滿18周歲的長春籍男性公民(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出生)。年滿17周歲未滿18周歲的男性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yè)生本人自愿的也可參加初次兵役登記。
二、登記時間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登記內容
初次兵役登記內容主要為姓名、身份證等基本信息;身體健康狀況信息;學校、學歷等學業(yè)信息;戶籍、住址等家庭信息;所從事工作(專業(yè))信息等。
四、登記流程
初次兵役登記主要有以下6個步驟:
1.網上登記。登錄“全國征兵網”(網址www.gfbzb.gov.cn)進行實名注冊并真實、完整填寫個人詳細信息。
2.打印表格。網上信息填寫完整后,下載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記表》。
3.到站確認。適齡公民持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記表》,攜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學歷證明)和2張1寸免冠紅底證件照,到戶籍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或本單位開設的兵役登記站進行現場確認。
4.初檢初審。鄉(xiāng)鎮(zhèn)(街道)等開設的兵役登記站對參加兵役登記的適齡男性公民進行初檢初審,依法確定應服兵役、緩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填寫《兵役登記證》,并報縣級兵役機關審核。
5.發(fā)放證明。鄉(xiāng)鎮(zhèn)(街道)等兵役登記站根據縣(市、區(qū))兵役機關審核情況,將《兵役登記證》發(fā)給登記適齡公民。
6.申卡換卡。已完成兵役登記但未辦理過社會保障卡的公民在申辦社會保障卡時,自動在社會保障卡背面嵌入“吉林省公民兵役證”專屬標識。已完成兵役登記并且已辦理社會保障卡的公民,可在指定網點換發(fā)嵌入“吉林省公民兵役證”專屬標識的社會保障卡。
五、聯合查驗
按照吉林省《關于建立男性適齡公民依法履行兵役登記義務聯合查驗制度》要求,有關部門對男性適齡公民兵役登記情況進行聯合查驗。
1.縣級以上兵役機關,對轄區(qū)拒絕、逃避兵役登記的男性適齡公民實施認定與懲戒。
2.縣級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督導轄區(qū)全日制高等院校在為本省戶籍男性適齡公民辦理入學時,查驗公民履行兵役登記義務情況。
3.縣級以上公安部門,在本省戶籍男性適齡公民辦理居民身份證、護照、遷移戶口時,查驗公民履行兵役登記義務情況。
4.縣級以上人社部門,在本省戶籍男性適齡公民辦理社會保障卡時,查驗公民履行兵役登記義務情況。
5.縣級以上金融機構,在本省戶籍男性適齡公民辦理個人開立銀行卡、申請信用卡、申請貸款時,查驗公民履行兵役登記義務情況。
六、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五十七條規(guī)定:“拒絕、逃避兵役登記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并處以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五十九條規(guī)定:“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組織拒絕完成本法規(guī)定的兵役工作任務的,阻撓公民履行兵役義務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為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對單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罰!
長春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
2023年1月1日
(來源:掌上吉林)
(編輯: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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